新华网3月13日报道 2009年3月13日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吴邦国]今天全体会议的议程是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团结一致,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宣读完毕。
[吴邦国]现在对这个决议草案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824票,反对42票,弃权22票。宣读完毕。
[吴邦国]通过。(掌声) 08年预算执行与09年预算报告获通过
Friday, March 13, 2009
Thursday, December 6, 2007
Thursday, October 11, 2007
开发商玩不转了 土地出让付清钱才发证

问题将直报国务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明确要求自11月1日起,开发商只有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汽车技术 才能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分期缴纳出让金并分期领取使用权证的现象将被禁止。这一调控新规将会给江苏房地产市场带来怎样的震动?记者昨日采访了国土部门人士和部分开发商。
A 变化: 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才能“领证”
据了解,39号令是国土资源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02年7月1日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1号令)进行修改而成的。其中对于土地出让金缴纳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领取,是本次修改最大的变化之一。
11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而39号令将此条修改为: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Subscribe to:
Comments (Atom)
Habibi